江苏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若干名。
一、招录单位
南京市、南京市江宁区、高淳区,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苏州市、苏州市吴江区、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淮安市、淮安市洪泽区、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市、盐城市盐都区、大丰区、建湖县、阜宁县、响水县,扬州市、扬州市江都区、宝应县,镇江市、镇江市丹徒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泰州市、兴化市,宿迁市、沭阳县、泗阳县与江苏警官学院。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12月3日下午15:00,重庆大学A校区 主教 105 教室。
(二)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201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成绩单、员工证、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3张(34×45毫米)。证书原件请随身携带备查。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生:并行与分布计算方向,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方向,数据库技术方向,图像处理与科学可视化方向)、电子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等专业,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志愿从事江苏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符合国家关于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江苏省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近3年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近5年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近3年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19.近3年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0.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2.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